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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软件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22年09月23日 19:01 浏览次数:[]


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云南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制定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完善推免接收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以推动我院研究生招生内涵式发展为目的,以保证质量、激发学院培养活力为导向,以优化生源结构、服务需求为重点,依法依规开展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

(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三)规范推免生接收工作,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四)做好接收章程、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

二、组织保障

软件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推免生接收工作。

三、接收类别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

四、接收专业及名额

《云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软件学院全日制学术学位及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生,各专业接受推免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2023年招生计划数的50%,非全日制专业不接收。

五、推免生相关待遇

(一)推免生科研创新基金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入校后可申请《推免生科研创新基金》,覆盖率100%,具体资助标准以及申请办法按照入校当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要求执行,每名研究生仅可在入学当年申请一次。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需按要求完成相关科研项目,否则将收回相关经费。

(二)奖助学金

1. 推免硕士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助学金6000/·学年。

2. 推免硕士生入学当年可以享受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次年起,学业奖学金按照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选。

3. 除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外,我校还设置有研究生张文勋奖学金、岳虹研究生奖学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方国瑜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以及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十余项各级各类奖学金。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及评定办法请登录云南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ydxsc.ynu.edu.cn)进行查询。

4. 优秀推免硕士生在学期间若获得我校硕博连读资格,在博士入学第一年将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

(三)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

本科是云南大学的推免硕士生可申请在2023年春季学期提前选修其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课程,成绩合格的可计学分。申请提前选修的推免硕士生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两周,及时联系我院双一流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办公室(1319室)进行登记,截止时间为121日。

(四)提前选择导师

本科是云南大学的推免硕士生优先推荐高水平指导教师,大四阶段提前进入导师科研团队。

(五)出国公派留学项目

品学兼优的推免生可优先获得出国访学项目和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的基金资助(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

六、申请条件

(一)申请考生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的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二)申请人必须是取得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未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不受理其申请。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七、推免程序

(一)预计924日左右,推免生可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进行网上支付等手续,具体时间和要求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请提前做好准备

(二)拟申请我校2023年研究生的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请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预计为928000),第一时间进行填报并及时关注系统提示和手机短信。

(三)招生工作组将对申请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接受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已参加我院暑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请和学院双一流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保持联系。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本科毕业院校不得限制考生自由选择填报推免志愿。

(四)收到我院招生工作组下发的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并接受。

(五)考生须向我院提供以下附件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学生证、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以及网报时填写过奖项的相应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等。招生工作组将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审验考生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注:以上信息复印件请发送到邮箱zajhsc@126.com

(六)复试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考查。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2.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和面试组的复试专家英语进行提问等环节。

3. 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技术等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七)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以及编程实践能力占8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公示于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一)我校体检工作预计安排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20239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四)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宜,依照《云南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云南大学代码:10673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双一流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地址:云南大学软件学院楼1319 

邮编:650091

学院咨询电话:0871-65933527

学院网站:http://www.sei.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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