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党群工作>>规章制度>>正文

中共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党支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时间:2021年04月16日 15:11 浏览次数:[]

中共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党支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动态档案制度。对与流动党员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是开展流动党员教育必需前提,因此,应建立流动党员动态档案,明确规定凡需外出学习、长期出差或实习的党员,本人必须事先向所在的党组织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在党员外出前,由党员所在党支部详细登记党员外出的理由、去向、时间和从事活动的内容以及联系方式。同时,根据党员外出时间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进行科学分类、动态建档。

二、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常态联系制度。根据流动党员动态档案,建立组织与流动党员的直接沟通平台,在各支部抽调一名支委作为联络员,通过电话、信件等传统媒介,与外出流动党员保持常态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云岭先锋、短信、QQ、电子邮箱、微信等网络平台,向流动党员实时通报党支部的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情况,定期上传学习教育资料,积极引导、提醒他们经常与党组织保持双向性联系,从而实现流动党员实时教育。党支部根据掌握的情况,每个季度按时将流动党员的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努力做到流动党员服务所在地清、学习工作情况清、家庭状况清,并将汇总情况于上述平台中通报,方便流动党员之间的交流。

三、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不放松。要改变以往流入地党组织管不着、流出地党组织难管理的局面。特别是在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方面,要对流动党员进行专门的管理和教育。作为流出地时,党组织负责对流动党员的宏观管理,对外出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建档造册,详细记载流动党员的工作、生活、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作为流入地时党组织负责对党员的具体管理,抓好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开展组织活动等,切实抓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教育

四、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专项考核制度。流动党员群体数量大,去向广,对于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最终还是需要基层党组织来落实。要明确基层党委书记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逐级负责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党委要采取“一季一督查、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考核”的方式,定期对各党支部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此外,定期编写流动党员教育工作专题简报,通报各党支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开展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并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滞后的支部给与通报,提出整改提升意见,促使各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