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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软件工程拔尖班2026年动态考核办法

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1:28 浏览次数:[]

一、软件工程拔尖班简介

云南大学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设立的全国首批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2025年,云南大学重点推进人工智能学科和专业建设,在软件学院加挂人工智能学院牌子,正式成立人工智能学院。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应用为要”的人才培养理念,遵循“需求导向、产业面向、交叉融合、科研支撑”的发展思路,深化新工科产教融合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培养具有爱国情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奉献意识的新工科人才,持续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服务信息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建设区域引领、行业示范、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区域型高水平示范性软件学院和人工智能学院。

软件工程拔尖班依托云南大学软件工程专业二十余年的建设积淀与国内先进的学科基础,面向国家数字化转型和信息技术自主可控需求,紧密围绕云南省“数字云南”建设和“3815”发展目标,聚焦智慧文旅、农业物联网、智慧医疗等区域特色领域,培养具备系统思维、创新能力与全球视野的高层次软件工程拔尖人才。依托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省重点实验室及国际合作平台,拔尖班充分整合优质师资与科研条件,将科研创新、产业实践与区域发展紧密结合,服务西南地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信息化建设。

二、培养特色

1.产学研协同育人:校企共建“双导师制”,引入真实项目案例与企业特需课程,强化工程实践与产业创新能力。

2.前沿课程引领:构建研究导向型核心课程与“数字云南”特色课程群,融入学科前沿技术及区域产业应用。

3.竞赛科研贯通:以赛促创、科研孵化并行,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团队、早进平台,形成本硕一体化创新能力培养链条。

三、激励与保障政策

1.学院成立拔尖班学生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事务。为拔尖班学生配备专门班主任,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遴选优秀教师担任学生导师和任课教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采用个性化培养模式,拔尖班学生入选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进入导师团队,通过项目研究实施个性化培养。

3.学院的推免研究生指标、各类奖助学金名额优先向拔尖班学生倾斜。

4.学院设立拔尖班学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

5.学院设立拔尖班学生学术交流专项经费,鼓励学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四、动态考核

2025级学生动态考核均由学院拔尖班学生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2025级拔尖班学生动态转出考核

1.考核对象与时间

动态转出考核对象为2025级软件工程拔尖班学生

考核时间:2026年9月17日(暂定)。

2.考核材料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大一阶段第一学年成绩单(必要材料)

(2)综合测评证明材料(需要辅导员签字)(必要材料);

(3)科研情况证明(需要导师签字确认)(非必要材料)

(4)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非必要材料)。

拔尖班学生动态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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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尖班学生动态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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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出标准

在考核学年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认定为考核不通过,退出拔尖班,转入同年级软件工程专业普通班学习:

(1)考核学年内,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有不及格记录;

(2)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低于80分;

(3)受到院级及以上处分;

(4)本人自愿申请退出拔尖班并经学院批准。

对未出现上述情形的学生,学院结合其思想表现、学习绩点、专业基础和核心课成绩、科研参与和学术追求、英语学习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是否继续保留拔尖班培养资格。

4.考核程序

(1)学生提交学年成绩、综合测评、导师意见等上述材料统一汇总审核;

(2)学院拔尖班学生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议;

(3)形成拟转出名单并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分流手续。

(二)2025级软件工程专业普通班学生动态转入考核

1.考核对象

动态转入考核对象为2025级软件工程普通班学生

2.申请条件

申请补入拔尖班的普通班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热爱软件工程专业,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创新意识和科研潜质;

(3)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80分;

(5)无院级及以上处分记录;

(6)自愿申请进入拔尖班,并服从拔尖班培养方案和管理要求。

3.考核材料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大一阶段第一学年成绩单(必要材料)

(2)综合测评证明材料(需要辅导员签字)(必要材料);

(3)科研情况证明(需要导师签字确认)(非必要材料)

(4)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非必要材料)。

普通班学生动态转入拔尖班考核问卷调查表

普通班学生动态转入拔尖班考核材料收集二维码



4.考核程序

(1)学生提交学年成绩、综合测评等上述材料统一汇总审核;

(2)学院拔尖班学生管理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根据学生在申请前的学习绩点、专业基础和核心课程成绩、科研参与和学术追求、英语学习情况等进行综合排序。

(4)面试:学院组织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兴趣、学术潜力、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坚持择优补入原则。若申请人数超过可补入名额,按综合考核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补入名单。

(6)补充选拔名额不大于当年动态转出名额

5.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组织综合面试;

(4)形成拟补入名单并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动态管理有关说明

1.拔尖班学生实行动态分流管理。

2.学生分流分别在大一和大二学年末分两次进行,其它时间不接受分流申请。学生进入大三后,原则上不再流动,如确实有充分理由,可在大三学年末,经自愿申请、学院拔尖班学生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流入普通班,其推免、奖助学金评定等继续在原拔尖班进行。

3.拔尖班学生在大一和大二学年末的分流以本学年考核为依据,考核内容包括本学年思想表现、学习绩点、专业基础和核心课成绩、科研参与和学术追求、英语四六级等内容。在考核学年内,如出现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内的课程不及格、学年综测成绩低于80分、受到院级及以上处分情况之一者,一律视为考核不通过。考核不通过或者自愿退出拔尖班的学生分流到同年级软件工程专业普通班学习。

4.软件工程专业普通班的学生在大一和大二学年末可经自愿申请、考核通过后,择优补入拔尖班学习。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在申请之前的思想表现、学习绩点、专业基础和核心课成绩、科研参与和学术追求、英语四六级等。补充选拔名额不大于当年分流名额。

五、其他说明

1.本办法与学校政策冲突之处,以学校政策为准。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软件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负责解释。

六、咨询方式

具体事项可咨询软件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工程系高嵩老师。

咨询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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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在整个选拔和考核过程中,学院不组织任何考试辅导,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向学生提供咨询、考试辅导等相关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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